證券時報網(wǎng)
吳志
2025-04-14 22:30
4個月內(nèi),向境外間諜情報機關出賣文件30多份,其中絕密級文件1份、機密級文件25份、秘密級文件2份......
國家安全部4月13日披露,近期,國家安全機關破獲一起重大間諜案件,某部門公職人員聶某某因犯間諜罪被判處無期徒刑。
聶某某喜歡炒股,因盲目使用股票杠桿,導致巨額虧損。同時,他作為一流名校畢業(yè)生,在單位選拔處長時落選,心中充滿怨氣。妻子懷上二胎,家庭開支增加,這讓他經(jīng)濟壓力劇增。在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下,為緩解經(jīng)濟壓力、滿足個人貪欲,聶某某萌生了向境外間諜情報機關出賣情報牟利的罪惡念頭。
在一次因公出境開展公務活動時,聶某某伺機與境外間諜情報機關的公開郵箱取得聯(lián)系。為獲取對方信任,他直接發(fā)送涉密文件當作 “投名狀”,很快便贏得了境外間諜的信任,雙方建立起聯(lián)系。
回國后,因做賊心虛,聶某某中斷了與境外間諜的聯(lián)系。
次年,聶某某又一次因公出境,他選擇與境外間諜恢復聯(lián)系,繼續(xù)出賣情報。在境外間諜情報機關的指使下,聶某某利用工作便利,通過私自復印、在檔案室偷拍偷錄等手段,大肆竊取工作秘密。此外,他還以撰寫材料為由,有意識地接觸并收集更多涉密文件。
在短短4個月內(nèi),聶某某向境外間諜情報機關出賣文件30多份,其中包含絕密級文件1份、機密級文件25份、秘密級文件2份。為逃避偵查,他在向境外間諜郵箱發(fā)送涉密文件時,采取了多種規(guī)避偵查的措施,自以為天衣無縫。
法網(wǎng)恢恢,疏而不漏,聶某某最終因犯間諜罪被判處無期徒刑。
來源:國家安全部、長安街知事?
校對:彭其華